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自评及考核的通知
各教研室: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自我评价工作和2021-2022 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考核小组
组长:袁金勇
成员:倪风华、时红军、张培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原则,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坚持全面综合评价原则。
三、考核依据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自我评价参照《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适用于以理论为主的课堂教学)[教务处2020年4月1日修订]。
2.2021-2022 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对照《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
四、其他
1.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学校在职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思政教师,不含临床学院、外聘、返聘、退休教师。教师因进修、访学、临床实践以及请假等原因(学校批准),未在校达半年及以上者不得评优。
2.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级按照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 60%要求,概论教研室3人、德法教研室2人,形势与政策教研室2人。各教研室优秀等级教师由本教研室推荐。
3.参加考核的教师须完成《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1-2022 学年教师个人教学质量信息及考核表》(附件 1)信息填写工作,表的正面信息由教师本人填写,教研室(系、部)主任负责审核,背面信息由教学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填写,院长(主任)负责审核签字。
4.参加考核的教师须完成《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附件 4)分数填写。
5.教研室自我考核(查)时间:5月23日至6月13日。各教研室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定表(见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于6月13日前送教学秘书处存档,电子版发送至xu60139@126.com。
附件:
1.《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2.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1-2022 学年教师个人教学质量信息及考核表
3.XX 学院(部)2021-2022 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积分细则
4.XX 学院(部)2021-2022 学年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统计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