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自评及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徐志敏发布时间:2022-06-10浏览次数:140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自评及考核的通知

各教研室: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自我评价工作和2021-2022 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考核小组

组长:袁金勇

成员:倪风华、时红军、张培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原则,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坚持全面综合评价原则。

三、考核依据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自我评价参照《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适用于以理论为主的课堂教学)[教务处202041日修订]

2.2021-2022 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对照《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

四、其他

1.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学校在职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思政教师不含临床学院、外聘、返聘、退休教师。教师因进修、访学、临床实践以及请假等原因(学校批准),未在校达半年及以上者不得评优

2.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级按照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 60%要求,概论教研室3人、德法教研室2人,形势与政策教研室2人。各教研室优秀等级教师由本教研室推荐。

3.参加考核的教师须完成《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1-2022 学年教师个人教学质量信息及考核表》附件 1)信息填写工作,表的正面信息由教师本人填写,教研室(系、部)主任负责审核,背面信息由教学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填写,院长(主任)负责审核签字

4.参加考核的教师须完成《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附件 4分数填写。

5.教研室自我考核(查)时间:523日至613各教研室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定表(见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于613日前送教学秘书处存档,电子版发送至xu60139@126.com

附件:

1.《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2.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1-2022 学年教师个人教学质量信息及考核表

3.XX 学院(部)2021-2022 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积分细则

4.XX 学院(部)2021-2022 学年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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